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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评协[2018]12号--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《关于征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关资料》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8-07-17 11:50:00  |  来源:甘肃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协会  |  点击次数:1663次

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《关于征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关资料的通知》(中评协【2018】27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工作,务必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各类资料上报协会。

联系人:马宝龙

联系电话:0931-8899903

邮箱:244523558@qq.com

附件: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关资料的通知》

甘肃资产评估协会

2018年7月16日



中评协〔2018〕27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、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:

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,也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诞生30周年,为宣传改革开放、宣传资产评估行业、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形象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(以下简称中评协)拟面向全行业征集行业发展相关资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资料目的

为宣传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、展示资产评估行业良好形象、增强从业人员归属感,中评协拟举办“三十年评估路”系列活动,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,以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回顾资产评估评估行业发展历程,介绍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成就,挖掘资产评估服务改革开放典型案例。

二、征集资料内容

面向行业征集的资料主要包括档案类和创作类。

(一) 档案类:

1.文字

(1)省部级以上领导关于资产评估的讲话、批示、文章,知名专家学者关于资产评估的文章。

(2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,以下简称地方协会)和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(以下简称证券业评估机构)简介,包括历史沿革、历任负责人,举办或参与过的重要活动,承担过的重要业务。(不超过2000字)

(3)历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党代会代表个人简介。

(4)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单位或人员简介。

2.图片

图片包括照片及相应文字说明。图片包括但不限于:

(1)各时期重大活动的照片。

(2)省部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的照片。

(3)省部级以上领导或社会知名人士为本单位的题词照片。

(4)历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党代会代表履职照片。

(5)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单位或人员证书或文件扫描件。

(6)地方协会和证券业评估机构设立、分立批复文件(包括资格批准文件)扫描件。

3.视频

各地方协会和证券业评估机构重要活动的影像记录。

(二)创作类

1.文字

(1)资产评估行业建设者对亲身参与的行业重要事件、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中值得纪念的重要时刻回忆和记录。

(2)资产评估行业参与者对行业昨天、今天和明天的感言。

(3)资产评估服务改革开放的具体事例剖析。

2.图片

(1)本单位工作场景记录。

(2)本单位员工活动记录。

3.视频

(1)各地方协会、各证券业评估机构各时期主要领导,重要事件参与者的视频访谈。视频应主题明确、方向自选,可回忆行业发展中的某一重大事件,也可介绍某一时期的行业发展。突出口语化、生活化,切忌照本宣科。

(2)各地方协会、各证券业评估机构各个时期的制作的宣传片。

三、资料要求

(一)资料应当真实、符合实际情况,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。

(二)批示类资料最好有扫描件(涉密件除外)。

(三)文件类资料提供彩色扫描件。

(四)图片格式为jpg,分辨率在800*600以上。照片文字说明应当明确照片拍摄日期、活动内容、主要人物。

(五)视频类资料格式为mp4,每个主题独立成一个文件,鼓励为视频添加字幕。

四、资料的使用

(一)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视同授权中评协对外发布。

(二)各单位上报的档案类资料和创作类图片、视频资料将在中评协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择期展示。

(三)创作类文字资料,将根据文章篇幅、主题,安排在《中国资产评估》或中评协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摘登,或推荐到外部媒体刊登。

五、征集工作的组织

(一)组织开展

资产评估行业建立30周年,是行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节点,各地方协会和各证券业评估机构应当重视本次活动,积极开展本单位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,各地方协会要动员本地区评估机构以及联系的企业、院校等单位,积极参与资料的收集与创作。

(二)时间安排

请各地方协会和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在2018年10月1日之前,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资料清单,并附详细资料电子版。

其他单位或个人收集或创作的资料,可直接提交中评协。

(三)联系人

宣 传 部:林引玲、张杰

联系电话:010-88339646/010-88339656

电子信箱:linyl@cas.org.cn /zhangjie@cas.org.cn

 

附件:“三十年评估路”资料清单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○一八年七月六日